安化长塘镇双溪生活区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长塘镇双溪生活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字(2016)第1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投资补助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安化县长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长塘镇双溪生活区综合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化县长塘镇。
2.3 规 模:房屋立面改造,配套建设道路、排水、亮化等设施。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安化县长塘镇双溪生活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368.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具有有效的人员岗位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可查询网址),所有人员无在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投标人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签订工程履约承诺书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
开 户 名:湖南华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赫山支行
帐 号:1912 0220 0902 0175 340
咨询电话:0737-4280939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化县东坪镇吉祥路南田新村24栋1梯间2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7.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发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邮箱,投标人自行查阅。
7.4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的社保查询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
4)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
7)拟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学历证;
9)投标单位法人代表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项目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证书;
12)银行开户许可证;
13)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
14)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原件)、被介绍人(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交纳近半年社保证明,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安化县建设局前栋六楼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 9月 26 日 9 时 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 9月 30 日 9 时 0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6年 9 月 26 日9 时 0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7299345。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化县长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化县长塘镇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5292096993
招标代理:湖南华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龙洲南路中电怡和苑C栋910室
联 系 人:肖先生 邓先生
电 话:18670000638 15973701000/0737-428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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