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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碧桂园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0/3/25 11:50:31      点击:

沅江市碧桂园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碧桂园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以沅发改核[2020]8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沅江市碧桂园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沅江市;

2.3  建设规模:1、碧桂园路道路工程。在沅江市碧桂园地块南侧东西向城市支路,西起新沅路,东接庆云山路。全长670米,红线宽度25米,双向4车道;在碧桂园路与新沅路、庆云山路交叉口设信号灯T字形交叉口,另外做好该路段交通标线;另外搞好配套的排水、亮化、绿化工程。2、下滨桥路道路工程。在沅江市碧桂园地块北侧东西向城市支路,西起新沅路,东接庆云山路。全长853米,红线宽度14米,双向2车道。在下滨桥路与新沅路、庆云山路交叉口设信号灯T字形交叉口,另外做好该路段交通标线;另外搞好配套的排水、亮化工程。3、街坊路道路工程。北起下滨桥路,南至碧桂园路,道路全长300米,规划红线宽度12米。另外搞好配套的交通、排水、亮化工程。

2.4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中心图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施工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碧桂园路道路工程。在沅江市碧桂园地块南侧东西向城市支路,西起新沅路,东接庆云山路。全长670米(本次招标400米,红线宽度25米,双向4车道;在碧桂园路与新沅路、庆云山路交叉口设信号灯T字形交叉口,另外做好该路段交通标线;另外搞好配套的排水、亮化、绿化工程,估算金额1480万元

第二标段:下滨桥路道路工程。在沅江市碧桂园地块北侧东西向城市支路,西起新沅路,东接庆云山路。全长853米,红线宽度14米,双向2车道。在下滨桥路与新沅路、庆云山路交叉口设信号灯T字形交叉口,另外做好该路段交通标线;另外搞好配套的排水、亮化工程,估算金额2297万元

第三标段:街坊路道路工程。北起下滨桥路,南至碧桂园路,道路全长300米,规划红线宽度12米。另外搞好配套的交通、排水、亮化工程,估算金额978万元

完成各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2.8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6.2联合体牵头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投标、联合体设计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设计方对多个标段的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与设计负责人必须是不同成员),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2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3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3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202041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送发电子邮件至251250877@qq.com,在此之后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不再答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427 09 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27335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办事处团山寺路

联系人:李立新

 话:139737135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沅江市琼湖路西岭公寓院内

联系人:郭凯

 话:17363759120    箱:2512508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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