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创”迎检期间城区围墙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创”迎检期间城区围墙整改项目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攸发改审【2017】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两创”迎检期间城区围墙整改项目。
2.2 建设地点:攸县县城内。
2.3 建设规模:修缮围墙和新建围墙,共计5181米,计划投资额约368万元。
2.4 工期要求:中标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25日历天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文件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攸县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3.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证书,下同),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拟任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及无重大质量问题。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报名,并当场签署投标承诺函,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下:
户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攸县农村商业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
帐号:8204 1160 0193 9093 801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两创”迎检期间城区围墙整改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两创”迎检期间城区围墙整改项目投标保证金”),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投标者,请从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交易大厅持以下证件原件(如果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报名、签署投标承诺函(2份)并获取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安全B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指2017年3-8月)连续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下同);⑥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其养老保险证明资料;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资料;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①-⑧资料需同时提供两套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将其中一套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密封袋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两创”迎检期间城区围墙整改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截止前不得启封”,如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套投标资格审查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评标使用,投标人应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由此造成的掉落灭失等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负。
6.2 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作业面分散,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需签署投标承诺函,承诺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对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日,调整为一个星期内,没有异议,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单位公章备用。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网上发布。
6.5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澄清答疑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 8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指定地点。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攸县招投标网、攸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2425596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攸县县城内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89741677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胜利社区东华商业广场B5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200486533
传 真:
邮 箱:
招投标监督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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