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竹路(凤凰山路-谷山路段)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楠竹路(凤凰山路-谷山路段)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20]3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土地出让收入中列出。招标人为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楠竹路(凤凰山路-谷山路段)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桃江县;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总长392.84m,宽20m,包括沥青混凝土面积为4990.80㎡、人行道面积为3314.00㎡、排水管道系统雨水管道442.00m、污水管362.00m.照明路灯15盏、环卫设施15套、栽植红叶石楠树126颗。
2.4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5 其中:
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等(每个阶段必须由招标人确定并开出确认函)。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75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费用、进度、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11 月 2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4.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4.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 12 月 14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051199636@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 投标保证金
5.1形式:承诺
5.2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格式”规定,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3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 12月2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网上同时发布。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8.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2763889)。
招 标 人: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6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4878288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高新区龙州南路中电怡和苑C栋4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7-4243885 0737-4280939 173737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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