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招标公告

资阳区15#地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7/6/29 9:32:17      点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资阳区15#地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工程 项目已由 发改招核[2017]17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阳区15#地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资阳区五一西路以东、前进路以南、向仓路以西、工人路以北

    2.3  规   模:总装修面积34307.94㎡,包括530套二房二厅室内装修总投资金额1468.38万元(具体情况以实际工程量和最终审计部门审核的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于2017年77日上午10点在 资阳区15#地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所在地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人必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单位介绍信、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参加,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项。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识别码为:GC20170116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转帐附言栏中,不得填写除本项目唯一的识别码以外的其它任何字符,如未按要求填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投标人现场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须提供进帐单、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远程查询时,必须提供进帐单和身份证传真件。

6.3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4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6 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75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7  1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2017 7  1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及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737-4261828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2.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2.4 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3.联系方式

     人:益阳市资阳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益阳市五一西路536号                                                                

     人:项英                                       

   话:0737-31023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益阳市高新区龙洲南路中电怡和苑C栋910室

联系人:陈平,夏力

  话:0737-4280939/18073700939/13786771359

 0737-4280939      


网站首页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all right 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湘ICP备19020548号
网站:http://www.hunanhuak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