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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招标公告

2021/9/29 16:55:05      点击:

                                                             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已由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农函〔2021〕1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谢林港镇
2.3  规    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复兴村撒生石灰0.25万亩,玉皇庙村撒生石灰0.2万亩,山塘加固3口,改造泵站3座,改造渠道7条9.760km(其中灌溉渠道1条1.841km,排洪(涝)渠道6条7.919km),3.5m宽泥结石机耕道改造0.56km,田间购置安装风吸式太阳能诱蛾灯25盏等。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和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照 2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金额为7974053.33元。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标段划分明细表

序号

标段

实施地点

 招标金额(元)

实施内容

1

第一标段

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复兴村

3762346.59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第二标段

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玉皇庙村

4211706.74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情形,需在投标文件中出示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项目。
3.4  拟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无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检)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次项目施工过程中按《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 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要求,将对主要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影像识别考勤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人员,且已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达不到考勤考核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同时,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招标人只接受投标单位对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共2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对多个标段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后面标段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3.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90万元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规定。
3.8  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20 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 30 日至2021年10月12 日(北京时间)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2051199636@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 20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7.4投标单位代表须持本公司开具的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进行签到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完成签到和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迅速离场,投标人需要观看项目现场开标过程的请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网上直接观看现场开标唱标过程。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5根据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各投标单位代表进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请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只有正确佩戴口罩、持绿色健康码、体温及行程无异常的人员,方可进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单位仅限1人进入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jyzx.yiyang.gov.cn)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37-424878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龙塘路1号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150807011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龙洲南路中电怡和苑C栋4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7-4243885  0737-4280939 
邮    箱:20511996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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