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西路延伸(袁家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项
长丰西路延伸(袁家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丰西路延伸(袁家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根据永发改[2018]152号文和永政办发〔201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丰西路延伸(袁家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丰西路延伸(袁家路-潇湘大道)道路
2.3 建设规模和内容:长度为1008.9米,宽度为42米宽的城市主干道。建安工程造价为30722766.37元。
2.4 工期要求: 200 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7 招标范围:长度为1008.9米,宽度为42米宽的城市主干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电力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建安工程造价为30722766.37元。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指市政、道路与桥梁、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房建和市政公用行业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2018年10月1日(含10月)以后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投标截止当月),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帐号和密码。询标后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均按废标处理。③投标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或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已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购买了养老保险的证明)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承诺:待中标后开工前将相关关键岗位人员按投标时的承诺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由投标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zcity.gov.cn)。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售价共为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31426935331@qq。com),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06 月 17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而带来不能进行身份识别的一切后果。未按规定出席开标会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际性要求。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为:2019年 06 月 17 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
8、投标保证金
8.1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规定,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
8.2具体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电话:0746-845067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潇湘科技创新中心大厦二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7074607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中亚家园1105房
联 系 人: 王先生 邓先生
电 话:18507465618 13378963892
附件:投标承诺格式
投标承诺
(招标人名称):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 年__月__日参与你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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