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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城市路灯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2016/7/11 9:18:50      点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城市路灯维护工程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攸发改发[2016]64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攸县城市路灯维护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攸县城区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对城区地上地下所有路灯设施进行维护。包括主街路灯4164盏,小街小巷5850盏,景观灯3100盏,路灯专变39台,室外智能监控设备及楼宇亮化15731盏。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49万元/年,建设资金来自攸县财政拨款。

2.4  维护期限:伍年(合同签订方式1+2+2模式)。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服务承诺及其它相关质量要求)

2.6  维护要求:按国家道路照明维护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攸县城区地上地下所有路灯设施全部纳入招标范围。包括地下电缆、线管、检测井、地上灯杆、灯具、灯泡、镇流器、变压器、跌落保险、室外智能监控集中控制箱及节点(室内控制设备由甲方负责)等所有路灯相关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相关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并请注明攸县城市路灯维护工程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攸县农村商业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

帐    号:8204 1160 0193 9093 8012

投标保证金收据由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统一开标前递交至开、评标现场。

6、报名要求

    6.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5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大厅持以下证件原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施工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原件;(7)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养老保险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名册和额度)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9)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10)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并提供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11)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的备案通知书(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备案时开具)。

    上述(1)~(10))资料验证需提供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所注明的时间地点反馈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及时前来领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单独递交承诺书原件,经招标人确认无误后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攸县政务中心三楼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攸县招标投标网、攸县公众信息网和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431655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189741677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5292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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