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高新区梓山湖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答疑变更
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益阳高新区梓山湖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20年7月14日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澄清,具体如下:
1、为了避免歧义,对本项目原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详见此次附件内容。
2、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及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的其他材料”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详见此次附件内容。
3、原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4日延至2020年8月18日17:30
4、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点30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月4日 10:00(投标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变更为2020年8月19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0 年8 月19日 10:00(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7-29383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7-4342885 0737-4280939 17373752500
监督部门: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 话:0737-6204118
附:1.原工程量清单交通标志‘重点评审’项“030412009002 12米高杆路灯(LED光源3*160W)”分项现变更为照明工程‘重点评审’项“030412009002 12米高杆路灯(LED光源3*160W)”分项。
2.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为空现变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的其他材料”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变更为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 合格证书 C 证;(拟任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最近3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 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 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 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项目关键人员交纳至最近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10)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1)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说明:
①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②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④投标人已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求已进行了原件备案的,其中 / 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已备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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